各高校自主组织本学校比赛并在9月30日之前完成校级初赛工作。校级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决定。
实行限额申报,总数200名左右(名额分配指标另行通知)。根据学校专任教师数、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数和校级比赛教师参赛率等确定限额,各高校按限额择优推荐。
原则上各高校文科组、理工科组每组应保证1名参赛教师,青年组教师比例不少于40%。各高校于9月30日前,在网上(网址:ktds.cqooc.com)提交参赛教师推荐表、教学设计方案和随堂课程教学录像,专家通过网站进行网络评审,按参赛教师数的30%左右确定进入市级决赛参赛人选。
参赛教师进行现场课堂教学展示。从教师参赛选题中随机抽取一节课,参赛教师先说课,再现场教学,现场答辩。课堂教学展示内容应与参赛课程章节等材料一致。专家结合参赛教师推荐表进行综合打分。
大赛设立重庆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比赛的组织、协调、宣传等工作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委高等教育处,负责大赛的日常工作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简称大赛专委会),负责制定比赛规则,监督比赛进程,核定比赛成绩等。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二)参赛教师应在职在编,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教师授课对象应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包括其他类别学生。
(四)参赛教师课堂教学应体现课堂教学创新的要求,有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课堂教学环节和要素创新的实践基础。
根据参赛教师年龄分为两组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按照12个学科大类(不包括军事学),将每个年龄分组再分为文科组、理工科组2个比赛组。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作为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发挥好课堂教学作为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广泛发动教师积极参与,开展好学校初赛,为教师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选拔优秀教师参加市级复赛,并对参赛内容把关。
(二)各高校要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予以报账奖励,将比赛获奖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市教委对获奖教师在教学名师评选、教改项目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三)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须同意授权赛事主办方及其依托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所有参赛作品将向社会免费开放。主办方可授权有关单位出版作品,出版后原创者有署名权及获得报酬权。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请见大赛组委会补充通知。
李翔(市教委高教处):63857512
田美子(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72792285
长江师范学院教务处
(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长江师范学院致远楼212办公室,408100)